作者:科研管理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12-11 15:59:5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
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临床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部门申报、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审核和公示,现批准201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研究项目、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
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并经部门论证通过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递交至教研科研管理办公室。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
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学院每年6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撰写书面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中期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校级项目,经学校申请和专家评估,可滚动进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教研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