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总务处 更新时间:2021-06-18 11:30:4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项目编号:AHHXSZ2021012
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一、二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现有在籍生约8000(就餐人数约5000人)余人,教职工约400人。目前校内有三个食堂,其中,第一、二食堂于2021年7月托管经营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餐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根据《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食堂管理规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将学校第一、二食堂餐饮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经营。一包: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一食堂经营服务采购,二包: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食堂经营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1),中标后签订2年经营服务合同。经营期间由学校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考核,2年服务期满师生代表对食堂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含85%),且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合同期内被市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检查出现问题责令整改处罚不超过3次,因食品安全等负面问题而被校方约谈少于3次的,经学校同意可以续签第3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
(2)经营学校食堂或经营相当规模单位食堂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有管理特色和良好的信誉;2018年1月以来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上述提出的资料及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其中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高校食堂经营合作合同,必须带原件备查。)
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城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办公楼三楼318室;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薄培、13805573335。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城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办公楼三楼318室报名,并在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网站(网址:/)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开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
2021年6月25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若遇学校重大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皖北卫生职业学院三楼录播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公示媒介: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网站(网址:/)。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地址: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园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0557-3095017、13805573657、0557-3095027、13205577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新都市华庭东区C3栋1单元403室
联系方式:1327555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处长、姜老师(业主)、张强(代理机构)
电话:0557-3095017、13805573657、0557-3095027、13205577831、1327555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