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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节水型高校创建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作者:总务处   更新时间:2021-06-16 11:15:3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节水型高校创建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DCCG2021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0527

    开标日期:20210603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维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55号

    成交金额:92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1.采购人信息

     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址: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二徐路

    联系方式:处长0557-3095076   

    杜老师0557-3095257  13605574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

    联系方式:19955770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

     话:19955770283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20210616日至20210617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工,联系电话:199557702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纪检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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