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12〕36号
根据市编委会 “分期分批解决2010年11月30日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会议精神,为解决我校过去遗留的未入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问题,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报编领导小组
组 长:左 飞
常务副组长:武 平
副组长:陈永强、胡月琴、朱新豪
成 员:姜新峰、孙宗波、李炳南、田桂萍、张 勇、王 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编人数
本次报编人数由市卫生局按照未入编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依据一定比例确定为首批11人。
四、报名条件
必须是2010年11月30日之前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目前在岗未入编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操作方法
本次报编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宪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及应知的一般性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和心理学、时政等,满分100分,笔试得分60以上为合格。
2、考核从师德、业务知识、教学水平、班级管理等几个方面,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由学校报编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投票确定。
3、笔试合格、考核合格,以与学校签订招聘协议时间排序;教学一线人员优先,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条件再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时间安排
1、报名:符合条件未入编人员请于10月22日前到办公室报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逾期不报者等下次划拨名额再报。
2、领取准考证:10月 25日下午5:00前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参加考试人员持准考证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参加考试。
4、考核:学校办公室确定时间考核,参加人员学校报编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七、入围认定及公示
校党委根据考试、考核及招聘协议等,研究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实取消本次报编资格,下次按程序再报。
监督电话:3095003、3022412
八、上报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办公室上报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增人审批表》、符合条件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考试、考核及公示材料。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