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社区医学专业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更新时间:2009-11-06 16:56:1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县区管委会、各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关于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社区医学专业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乡培字[2009]19号)文件精神,现把补考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1、各县区管委会及时通知到各教学点,并督查教学工作,督促各教学点做好此次学员补考工作。
  2、各教学点务必在11月15日前通知到补考学员本人,并请本人填写告知书(附件一),确认是否参加补考。
  3、各教学点务必在11月20日前将参加补考学员名单和学员签名的补考告知书上报宿州卫生学校教务科。
  4、本次为最后一次补考,如果学员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及格者,则不能办理毕业证书。
  5、补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学员补考名单见附件二。
  请各县区管委会、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尽快通知到补考学员本人,并要求他们做好复习迎考工作。
                        
 
 
宿州卫生学校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告知书通知.doc
 
附件二:补考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