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卫校资产清查方案

作者:网站管理员   更新时间:2007-04-09 14:26:3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宿州卫校资产清查方案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财发[2007]20号)的有关要求,我校清查工作将于2007年3月中旬起开始实施。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核查校内各类财产情况,核实人员状况,收入来源,支出结构及水平等基本情况。
  2、完善管理制度。通过清查,认真查找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健全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结果,汇总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
  (二)根据市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将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对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同时要接受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学校应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查,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截止时间3月15日)
  1、汇报上级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截止时间4月15日)
  具体开展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对人员情况,银行帐户,库存现金,往来款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三)总结阶段(截止时间5月15日)
  (1)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所属单位基础报表及电子介质数据。
  (2)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本单位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四、资产核实阶段(截止时间6月30日)
  根据核实资产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财产办理相关的资产管理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精心组织。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宿州卫校办公室 李炳南供稿)

资料提供:宿州卫校办公室 网页制作:宿州卫校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