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站管理员 更新时间:2007-04-09 14:26:2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宿州卫校资产清查须知
请各部门、科室于 4 月 10 日前把资产清查登记表报财务科,本次清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由尹校长亲自担任清查组长,这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字迹清楚、填写规范、内容真实。
清查内容分 11 大类, 1 土地 2 房屋建筑物 3 通用设备 4 专用设备 5 交通运输设备 6 电器设备 7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8 仪器仪表、标准量具 9 文艺体育设备 10 图书文物陈列品 11 家具用品及其他
科室、部门分类教务科(人文学科、基础学科、临床护理学科、书库、保管室、本部门)
学生科(学生宿舍 1 、 2 、 3 ,学生教室 1--45 ,班主任值班室、本部门)
总务科(食堂、锅炉室、浴室、本部门)
信息科(电脑室、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本部门)
党办科(本部门、广告栏)
办公室(车辆、各校长室、本部门)
人才中心(本部门)
保卫科(本部门)
团委(广播室、舞台设备、本部门)
财务科(本部门)
本次清查教务、学生、总务登记任务非常重、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认真登记。
同时下发资产统计表。
宿州卫校资产清查小组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