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bwsxy 更新时间:2019-08-22 15:06:5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处室、系部、中心、附院:
现将《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2018-2019学年度评选时间为:初评(8月22日-30日)、审核(8月31日-9月3日)、公示(9月4日-9月9日)。附属医院待定。
附件1:皖北卫生职业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附件2:皖北卫生职业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审批表
附件3: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中共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