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14号)精神,充分做好全市困难群体的人道救助工作,学校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2011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发展、加速崛起、兴宿富民”这一主线,以扶危济困、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募集善款,在人道救助工作中为政府分忧,替群众解难,为打造和谐宿州、幸福宿州作出应有贡献。
二、 活动主题和捐款用途
2011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主题为:“博爱在江淮,和谐兴宿州”。捐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
2、开展助学、助医、助困、助老活动
3、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两节”送温暖活动
4、特殊群体的慰问救助活动
三、活动要求
募捐活动提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工作人员捐出一天的工资(参考标准:厅局级200元、县处级100元、科级及以下50元)。学校将从4月份工资中按上述标准扣除相应金额,作为每个教职工的捐款,全部纳入“博爱在江淮”社会救助资金。
财务科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