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园丹 更新时间:2021-11-09 08:41:4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药学系学生资助评审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杨俊山
副组长:张世超
成员:尹辉 韩芳 杜庆波 赵苡彤 郭婉玉 各班级班主任
1、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系部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拟定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
2、负责系部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资助学生的有关信息。
3、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学院的国家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并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4、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等。
1、“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2、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3、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5、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6、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渠道,研究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4、评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补助、学院补助等各类资助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审核等。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系部学生工作管理处负责解释。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