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迎接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高危因素,预防学院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总务处的工作计划,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对学院两个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
1、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院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是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2、检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等。
3、检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4、检查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两个食堂是否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留样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台账要求。
5、检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两个食堂是否启用学校配备的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7、检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检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等。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学院两个食堂基本都能按照相关要求经营,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第一食堂个别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总务处立即通知第一食堂负责人,要求在一周内全部从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健康证,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第二食堂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不完善。对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要求第一食堂负责人必须在一周内按照市药监局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
另外,为了师生的就餐安全,总务处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两个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各种问题及师生们反映的比较集中的问题,总务处将要求两个食堂进行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总务处 徐永超 供稿
冯正平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