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总务处 更新时间:2023-03-27 09:36:3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1、在总务处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各项零修管理工作,要尽职尽责,大公无私,为校容校貌建设做出贡献。
2、提出房屋维修工作计划,编制维修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加强维修的质量监督,审查派工的劳动日清单和工程结算单。
3、负责全院办公用品,教室桌椅等用品及院内教职工周转房内的公共财产的管理、登记、建帐、分配、调整等,提出维修计划,按制度办理丢失损坏的赔偿工作。
4、对毕业生离校和新生入校的教室调整、机构变动、人员调离时要及时办理家具和各项设施的交接手续和处理工作。
5、协助保卫处搞好财产的安全、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损坏。
6、完成总务处长交办的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