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习班级: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各专业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希望2011级全体实习同学们共同遵守。各实习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同学们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工作。
1、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每个班级指定专门负责人,健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确保实习学生的安全。
2、学生实习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委员。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向实习单位、学校联系老师、班主任、教务科、学生科、保卫科及报告。
3、实习生下实习医院,均应学好《宿州卫校学生实习协议书》及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安全上岗制度。
4、实习生在宿舍内,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离开寝室应及时关窗关门上锁。
5、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准把贵重物品或现金放在宿舍内,防止被偷被盗,否则由个人负责。
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班、下班的交通安全。
7、不准乱交社会青年做朋友,严禁带社会青年到寝室,防止上当受骗。
8、严格遵守实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9、建立汇报制度。如出现事故、学生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学生擅自外出不归等应立即报告实习单位、班主任和学校;各班实习组长每周至少要向班主任报告一次本班学生情况。
10、对不能遵守《宿州卫校学生实习协议书》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科 学生科 保卫科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