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2-08-30 14:40:2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我校在国家和省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46号)精神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暨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工作
1.教务处负责按教育厅通知要求、原则和组织程序,围绕安徽省、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十四五”发展目标及2035远景规划,在与系/部科研主体充分沟通研讨的基础上,编制学校的年度科研计划,并负责指导各系/部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
2.各系/部申报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前,须先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目标,坚持服务需求、凝练科研方向,合理编制本学院2022年度科研计划,并依据年度科研计划组织本系/部今年的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科研计划应与今年本系/部拟推荐的各类科研项目互为支撑,科研计划的落实以拟推荐的项目为载体,拟推荐的项目预期成果能够支撑科研计划的实现。
3.具体编制工作要求,详见附件一(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指南)。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的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年度计划审核不通过的,系/部申报的所有项目均不予立项;年度计划通过审核的,再评审具体项目;需要整改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评审立项。
二、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1.各系/部要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十四五”事业发展目标及2035远景规划,围绕本系/部2022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组织选题并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2.系/部党委要对本系/部编制的科研计划和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意识形态专项审核,并出具承诺函(附件二);系/部主任要对推荐申报的项目对本学院科研计划的符合情况、支撑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承诺函(附件三)。
3.我校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要求请参阅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立项指南(附件四)
4.各类项目申报表格、汇总表见附件五。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研计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工作
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必要举措,是高校发展的必然之路,是新形势下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的重大考验。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组织项目申报的重要性,坚持“四个面向”,发挥优秀科技人才的引领与凝聚作用,在科研资源协调、科研意识形成、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探索形成有组织科研的有效模式,产出更有价值、更有特色、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成果。
2.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扩大高校科研相关自主权的政策要求,探索建立新型放管服管理制度。加强科研管理部门和各系部科技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科研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校抓推动、系/部为主、部门服务”的责任机制,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研投入体系。年度科研计划涉及经费投入,可在学科和平台建设经费等统筹安排,并统筹资金设立基本科研业务经费。
3.完善评价机制
各系/部要进一步优化科研创新环境,形成开放、透明的评价环境,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对申请、实施科研项目的个人建立科研信用档案,作为审批其申请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于2022年9月4日下午5:00前提交2022年度科研计划及推荐项目材料,纸质版报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何亚琼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wbwszyxykyb@126.com。逾期不受理。
附件2:XX系部科研计划和推荐申报项目意识形态审核承诺函.docx
附件1: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指南.docx
附件3:XX系部推荐申报项目与科研计划一致性承诺函.docx
附件7:2019-2022年安徽省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