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委工作部 更新时间:2017-06-23 17:01:1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2017年6月21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皖文明【2017年】6号文件,表彰通报了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名单,并在安徽省文明网予以公示,我院再次荣登金榜,荣获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我院一贯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始终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高校作为意识形态主阵地,重视对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己任,积极开展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在为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大量卫生人才的同时,也因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斐然受到省市文明委的首肯和表彰,连续荣获宿州市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文明单位、安徽省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不仅实现了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宿州市的全面发展、安徽省的加速崛起、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中国梦的早日实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安徽省文明单位评选三年一届。我院于2014年荣获的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截止到2016年年底结束。2016年9月,在宿州市文明委的指导下,在学院党委、文明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系部、附院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配合下,学院文明办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动员、调度工作,按照新的省级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和细则,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和软件资料收集整理,保质保量完成学院文明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信息上传上报、文明传播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大师生员工、党员干部中开展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视察安徽讲话精神学习活动,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学院发展、建设。
此次荣获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是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又一次肯定和赞誉。成绩属于过去,荣誉只代表一时。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只是一个新的起点,按照学院党委、文明委的指示,我院将在连续荣获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坚实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并以文明创建工作为契机,加速学院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文/图 倪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