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校办室 更新时间:2012-09-12 09:27:3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请参加2012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职工,务必于本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办公室陈梅处,逾期不候。
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