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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卫校2008年暑假值班表

    作者:校办室   更新时间:2008-07-01 12:33:39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值班要求及说明:
    1、值班顺序:按上述顺序轮转值班,每天下午及时交接班,由交班人通知接班人,并在校办室当面交接《值班记录》及值班用具(钥匙、被褥、手电、、值班记录、值班室固定用品),交接双方共同验查重点部位(如:微机室、电教室、配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
    2、值班时间界定:值班日期当天下午18:00接班至第二天下午18:00交班,24小时不得擅自离校;
    3、值班职责范围:负责接听电话,传达工作指示,招生咨询(不能确定或解答的问题请让其转打我校招生值班咨询点电话:0557——3695136,3283838,3287979,13014019981);协助保卫科做好校园安全防护(重点“三防”即防火、防盗、防人为破坏);重点负责教学区安全防护和校办室电话接听和转达;值班人要经常巡视,晚上巡视结束后值班人要在指定的地点休息,休息前要锁上图书馆一楼南侧大门。
    要如实记录值班情况及时转达所接听的电话,学校公务请与分管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联系;及时填写《值班日记录》。
    值班中层干部负有值班指挥和督促的权力,要指挥督促所有值班人员(包括:行政值班、保卫科值班、食堂值班,也包括学生公寓管理员)守岗尽职尽责工作。
    4、责任追究:各类值班实行责任问究制,值班时间不到岗或擅离职守或出现重大情况不及时到达现场的,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学校将视后果给予一定的纪律和经济处罚。
    5、特殊情况调整:因故不能按序值班的,请自行调整,并告之当日值班中层干部,换班人值班要求同上。如值班人特殊情况没有自行调整到位,出现空值由值班人承担责任。
    6、当班期间各值班人的手机或小灵通要保持24小时开机。晚上巡视稳定以后方可休息,休息地点在校办室。
    7、每天值班中层干部为小组长

    校办室
    200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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