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bwsxy_gly 更新时间:2019-08-30 11:0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位新生:
据宿州市医保中心最新通知,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17号)文件精神,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50元。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