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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管理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10-29 09:33:49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系(部)、相关处室、临床学院: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本次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学校将在校级评审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2.学院各部门可申报所有项目,其中: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团队四个项目类别,公共基础部、护理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系、药学系总推荐限额分别为7、6、5、4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每个部门总推荐限额为3项;教学成果奖项目,每个部门总推荐限额为1项。各部门要对拟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和遴选,严格按照部门推荐限额要求组织推荐,学院在总指标限额范围内统一调配、审核、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推荐至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的立项等级不可更改。

    3.依据安徽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我院临床学院(市立医院等)可申报所有项目。其中: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团队三个项目类别,临床学院总推荐限额为6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临床学院总推荐限额为6项;教学成果奖项目,临床学院总推荐限额为4项。各医院负责组织初审、遴选和推荐至学院,学院在总指标限额范围内统一调配、审核、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推荐至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的立项等级不可更改。

    4.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申报人本次申报只能以主持人申报1项、参与2项;申报重大教改只能主持一项,参与一项。超项申报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有主持在研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者,不可申报同级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

    5.所有项目由所在部门或医院统一汇总,经部门或医院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报送,不得随意更改。

    二、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1.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2.教学成果奖项目推荐书及成果总结(3份),支撑材料及最终成果1套;

    3.其它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3份);

    4.请各系(部)、相关处室、临床学院于2019年11月4日17: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402室教研科研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272228979@qq.com

    说明:请按照“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选择相应申报书进行认真撰写;经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三、联系方式

         李冬娟:18055727758、0557-3095280

         张天宝:15905577477、0557-3095280

    请各系(部)、相关处室、临床学院,结合本部门或医院专业发展、课程建设、学生培养等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和关键领域,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认真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附件: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指南

    2.各类别项目申报表

    3.各部门及临床学院申报限额分配表

     

     

     

     

                                      教研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报:学院

    申报指南.doc

    各类别项目申报表.rar

    各部门及临床学院申报限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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