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科 更新时间:2010-03-06 16:29:18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时间 |
补考科目 | |
4月10日 |
上午9:00~11:30 |
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 |
下午2:00~4:30 |
综合二(诊断学、急诊的识别与处理、内科学与传染病学、外科学与皮肤性病学) | |
4月11日 |
上午9:00~11:30 |
科目一(妇产科学与妇女保健、儿科学与儿科保健) |
下午2:00~4:30 |
科目二(卫生保健、全科医学、心理卫生与精神障碍、医学伦理学、康复医学、卫生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