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校“文明家庭”的通知

作者:校工会   更新时间:2011-01-01 11:37:5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于评选表彰校“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了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成为家庭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载体。为此宿州卫校工会在党委的支持下,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条件。(评选条件和标准请上宿州卫校网站查询)
   2、每个工会小组可推荐一户。自荐或互荐均可,到工会小组长处报名。
   3、推荐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
 
宿州卫校工会
201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