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卫校文明上网规定

作者:信息科   更新时间:2010-09-28 14:52:1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每个人应该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荣辱观念,为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素养,特制定宿州卫校文明上网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团中央、教育部向社会正式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养成文明上网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不准在网站上发表不负责的言论,维护学校声誉。
  三、不准在网上制造垃圾信息,传播不良信息。
  四、不准浏览反动、色情、迷信的网站,争做网络文明的先锋。
  五、要充分利用网络,发挥个人创造性和主动性,宣传网络文明,传播网络文明,建设网络文明。
  六、有条件的教师和学生,可以学习制作个人主页,建设宣传网络文明的阵地,主动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责任,参与创造网络文明。
  本规定希望我校广大师生认真执行。
 
 
 
 
安徽省宿州卫生学校信息科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