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每个人应该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荣辱观念,为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素养,特制定宿州卫校文明上网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团中央、教育部向社会正式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养成文明上网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不准在网站上发表不负责的言论,维护学校声誉。
三、不准在网上制造垃圾信息,传播不良信息。
四、不准浏览反动、色情、迷信的网站,争做网络文明的先锋。
五、要充分利用网络,发挥个人创造性和主动性,宣传网络文明,传播网络文明,建设网络文明。
六、有条件的教师和学生,可以学习制作个人主页,建设宣传网络文明的阵地,主动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责任,参与创造网络文明。
本规定希望我校广大师生认真执行。
安徽省宿州卫生学校信息科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