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卫校招聘师公告

作者:校办室   更新时间:2009-02-13 15:02:2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专业及名额
  临床医学专业人才若干名
  二、录用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位,英语过四级,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较佳、有亲和力,品行优、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录用;
  2、身高:男1.72m以上,女1.60m以上;
  3、口齿清晰,口语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较强,硬笔字书写较流畅漂亮;
  4、有文艺、书画特长者优先录用。
  三、录用方法
  经过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综合测试)、技能测试、试讲,根据综合成绩,由我校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录用人选。
  四、面试时间
  面试、笔试和试讲时间此后另行通知。
  五、说明
  请有意应聘者将《个人就业自荐书》通过邮寄、Email、传真、亲自送交等方式传交我校校办室,自荐书上要贴近期彩色照片,标明身高、体重、健康(体质、有无慢性病传染病)、家庭住址、普通话水平、真实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从教的动机和目的等、并要在自荐书上亲手书写一行字。学校一经录用且试用合格者,由我校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联 系 人:杨俊山    李炳南 
  电    话:0557—2161111    2161588   传  真:0557—2161166
  邮    箱:lbn1111@126.com
  邮寄地址:安徽省宿州卫校校办室   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