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班级:
为了增强我校学生“讲文明,懂礼貌”的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学校团委《文明养成教育活动方案》和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安排,校团委定于2008年11月在全校学生中举办“创建文明校园”大合唱比赛。具体事项要求如下,希各班认真组织,利用休息时间排练,做好充分准备。
一、参加对象:在校所有新生班级(蚌医高护班除外)
二、比赛时间:11月初(具体初赛、决赛时间、场次及出场顺序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图书馆前
四、曲目上交时间:
11月20前将参赛曲目由各团支部汇总后交校团委文体部倪小芬处(护理81班,北教学楼102教室,歌曲名称一旦上报不能更改)
五、比赛要求:
1、合唱艺术性强,歌曲主题表现好,音乐技巧使用正确恰当。
2、参赛歌曲每班一首,内容应健康向上,具有时代特色,如《歌唱祖国》、《地道战》、《春天的故事》、《十送红军》等,在表现手法上要有独特创意,所选歌曲不得超过5分钟。
3、每班至少50人参加,服装统一,声音宏亮,态度严肃、认真,上下场快速、安静、有序,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4、每班设一名指挥员,应富有激情,要求演唱队员与指挥应协调一致。
5、在不影响演唱水平发挥、以唱为主的前提下,节目可选用其他符合曲目内容表现需要的辅助表演形式,如:伴舞、领唱、领诵及舞美设计等。
6、自备伴奏带,以vcd碟片为主,提前一天交校团委,并注明节目顺序;AB面;班级等信息,如无法配乐,也可清唱。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6名 优秀奖若干名。
共青团宿州卫生学校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