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意见或建议限时办结的通知

作者:校办室   更新时间:2008-10-24 09:23: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科室,各班级:
  为了改善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我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实行意见或建议限时办结及责任追究制。凡涉及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上及教职工在工作中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或者学校各部门在工作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以及有利于学校工作和发展的合理建议,都可以投入设立在学校图书馆二楼大厅的意见箱,学校将视情况责成有关科室限时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学校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意见或建议人。
 
 
 
  特此通知
                                             

 

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