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校长室 更新时间:2007-06-05 16:52:3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安徽省全面普及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
招 生 简 章
详见:安徽省六安卫校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人卫〔2003〕48号)精神,实现《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乡村医生应具有中专学历”的目标要求,省卫生厅、教育厅和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我省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全面普及中专层次学历教育,这是我省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组织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中医专业除外)。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普及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的通知》(皖卫科〔2006〕170号)精神,本次中专学历教育办学单位为省内11所中等卫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委托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设在六安卫校)负责。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目的
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是我省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解决目前农村在岗卫生队伍中无专业学历人员执业问题的一项特殊政策。
二、招生对象
未取得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2006年底前在编在岗的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以及经过2004年或2005年执业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
三、招生专业
社区医学、护理、医学检验、药剂。采取半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三年。其中社区医学专业学员以所在乡镇卫生院为集中学习基地,采用“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中专学历”视频教育系统进行教学,卫校教师定期上门辅导学习。其他专业学员定期到招生学校集中学习。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持有下列证件与资料报名:(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乡镇卫生院(包括防保站)工作的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开具2006年底前在编在岗证明,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提供2004年或2005年注册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近期、同底版、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县,1张贴登记表,2张办准考证,1张制IC学员卡);(4)按照要求填写并经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签署意见的《安徽省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五、入学测试
1、测试方式:笔试,由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测试时间及地点:暂定
3、测试科目及题型。
测试科目以《人体解剖学》和《生理生化学》的生理学部分为主。测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问答题。总分为150分。
4、测试复习资料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组织人员编写了复习参考资料,提供给各乡镇卫生院一套,考生可自行复印学习,也可到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网站下载。
六、入学通知
根据招生计划和测试成绩,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取通知由招生学校直接寄送报名人员。
七、学习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行费[2000]311号)文件核定的标准,药剂、护理、医学检验专业800元/学期。社区医学专业学费下调为1500元/学年,教学中所需教材费用另行收取,学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八、毕业生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其中社区医学专业学员允许参加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准入考试。
九、联系方式
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设在六安卫生学校),地址:六安市皖西西路15号, 联系人:李亚军、程少贵、李文娟
邮编: 237005, 电话/传真: 0564-3315725, E-mail: 618918@qq.com,
转自:安徽省六安卫校网站
(信息科 李飞 发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