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警示书

作者:网站管理员   更新时间:2007-04-09 14:21:0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校 园 安 全 警 示 书

 

  

  为保障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不必要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同学们在校学习、生活实际,根据学校党委指示,校团委与高护01班团支部特归纳出以下不安全因素,望全体同学注意:
  1、过马路时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和人行道;
  2、翻越马路栏杆、校园围墙;
  3、在马路上骑车嘻闹,边骑边说话、追逐;
  4、使用热水袋温度过高,导致烫伤;
  5、冬天乱泼污水结冰,使人滑倒;
  6、打水、打饭时秩序混乱不排队,下课、放学下楼梯时拥挤向前;
  7、在寝室点蜡烛,擅自使用酒精炉、电炉等;
  8、私接电线、插座,湿手摸电源,随意充电;
  9、寝室无人时门窗不锁不关;
  10、从楼上乱扔垃圾、东西砸伤人;
  11、抽烟、喝酒、说脏话、随意骂人、寻衅滋事;
  12、进营业性歌舞厅、迪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
  13、彻夜上网不归,与网友聊天泄露个人情况,轻率见面,交朋友不慎重;
  14、私藏管制刀具、凶器及易燃易爆物品;
  15、花钱大手大脚,随意佘欠,长期不还;
  16、上体育课和实验课时不听安排,随意操作。

                           宿州卫校团委
                            高护01班团支部
                            2005年12月22日


宿州卫校 张全亮供稿
2005年12月23日

资料提供:宿州卫校团委 网页制作:宿州卫校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