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bwsxy 更新时间:2019-01-14 09:45:2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学院县处级以上干部、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直单位年度考核和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其它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年度考核和党建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市委组织部对学院两名副厅级干部进行考核;学院市管干部(县处级以上干部)。
不列入年度考核对象的范围:一是在市直有关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副厅级领导干部;二是提拔担任县处级职务不满半年或试用期未满的;三是2018年下半年已进行试用期满或聘期满考核的;四是因脱产学习、病、事假等原因离岗超过半年的;五是2019年上半年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六是立案审查待处理的;七是其他原因不宜列入考核范围的。第二、五类人员不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但列入民主测评、评议范围。
不列入年度考核的县处级干部,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2.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见附件1(宿办明电[2019]2号)
3.相关要求:请县处级以上干部认真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1月20日前完成并将电子版发至党工部施琛琛邮箱);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2月底前汇总至党工部施琛琛处。
二、支部党建考核工作准备
1.对照上半年市委党建考核反馈问题,做好原党支部材料补差补缺工作,重点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规范记录工作(该项工作由换届前党支部负责完成);
2.做好换届后新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记录工作,确保每月至少1次党员集中学习。
3.做好学院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3月底前完成,具体召开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见附件3: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中共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