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bwsxy 更新时间:2018-10-31 21:07:2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学院各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方案>》(宿财监[2018]249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切实巩固学院“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坚持年度承诺公示。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对“小金库”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填写《“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附件),加盖学院、处室公章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公示,每年1月20日前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学院相关部门每年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资产购置(出租、处置)、会议培训等经济业务事项。同时,向学院职工公开非税收入、会议费、劳务费、接待费、印刷费和采购支出等具体财务收支情况。
三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学院纪委、财务处常年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3095198 3095177),院纪委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重点对有举报线索的或重点部门进行督导抽查,对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将严格追责问责。
请学院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在 “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处室公章后于11月2日(周五)前上报学院纪委。
逾期未报视为该项工作未落实。
附件:皖北卫生职业学院二级机构“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
中共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