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bwsxy 更新时间:2018-03-29 15:35:1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学院各处室、系部,全体教职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按照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加强学院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节假日期间学院公车一律定点存放(存放地点为学院办公楼后停车场或市政府大院)。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服务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或服务对象的款物;
四、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五、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祭扫期间接受其它单位宴请、住宿等;
七、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八、严禁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学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处室负责人要立杆为旗,带头恪守“三严三实”行为准则,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移风易俗,摒弃旧俗陋习,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学院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分管部门干部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带头遵章守纪,做到“八个严禁”。
相关问题和线索举报电话:3095198 3095808 3095077
电子邮箱:457168021@qq.com
中共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