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教研室人员划分名单方案(征求意见稿)

作者:wbwsxy   更新时间:2018-01-15 16:36:5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公共基础部(计44人)

系副主任:张勇       系秘书:尹辉、陈明慧

1、解剖生理教研室(9人)

李方、张天宝、陈斌、孙宗波、王冬梅、王玮、王秀杰、杜松

2、语文教研室(6人)

吴燕、杨柳、孙浩芹、马芳芳、王文娜、张全亮

3、思政教研室(6人)

杨洁、倪义宝、范效东、王紫、孙祝凯、杨俊山

4、体育教研室(7人)

崔贞、李鹏伟、高学博、张世超、蒋峰、李雷、张青

5、计算机教研室(3人)

李飞、彭强、张淮泽

6、数理教研室(6人)

张伟、孙薇薇、张锋、许朋、张勇、尹辉

7、英语教研室(7人)

刘兰、陈明慧、陈红敏、祁静静、邵荣青、裴聪聪、李蕾

二、护理系 (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3个专业,计45人)

系主任:田贞尚   系部秘书:李中荣、陈丽君

1、基护与美容教研室(1)(共计10人含实验老师杨婧、曾洁)

杨惠秋、姚凤娇、张燕、郭慰、吴倩、王习习、韩慧、杨婧、曾洁、李敏

2、基护与美容教研室(2)共计9人含实验老师沈桥、王景)

范金环、黄春园、陈丽君、宋佩杉、朱萍、张文卿、郝弘宇、沈桥、王景

3、妇产科护理教研室(共计7人含实验老师骆丽莎)

陈红、张倩、徐上、尹美子、江曼、王馨曼、骆丽莎

4、儿科护理教研室(共计5人)杜乾实验老师(兼)

胡冬皊、李丽丽、王冠南、门玉婷、田贞尚

5、急救护理教研室(2人)沈桥实验老师(兼)

韩伟智、武晓升

6、护理内科教研室(6人)姜亚启实验老师(兼)

马四军、李中荣、张琪、肖俏、张维清、赵引

7、护理外科教研室(6人)李金泰兼

苏友利、阚朝辉、陈香、邵明朗、马鹏、尹鹏飞

三、医学技术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5个专业,计43人)

系主任:邓斌菊  系部秘书:张志萍

1、预防教研室(4人)

苏英、姜新峰、刘凌、许慧

2、中医教研室(5人)庄志妹兼实验老师

徐凌、马梅、孟庆威、尤元梅、刘莹

3、生化检验教研室(7人)骆丽莎兼生化王惠薇检验实验老师

王玲玲、周艳、朱梦、徐永超、谢少康、王惠薇

4、临床医学教研室(5人含姜亚启实验老师)

张志萍、邓斌菊、刘春丽、阚丹丹、姜亚启

5、医学影像教研室(3人)杜乾实验老师

惠桧、张博、杜乾

6、口腔教研室(6人)实验老师李金泰

王潇楠、巩文娟、彭勃、姚翔、张晓磊、李金泰

7、康复教研室(5人)庄志妹实验老师

王锋、尹亮、尹文静、梁玉玉、庄志妹

8、病免教研室(5人)杜乾实验老师(兼)

杨红梅、李冬娟、丁盼、孙庆安、何亚琼

9、病理教研室(3人)李金泰实验老师(兼)

苗长城、杨波、杨倩

四、制药技术系(药品经营管理、制药技术2个专业,计18人)

系副主任:冯正平    系部秘书:韩芳

1、药理教研室(7人含姜爱侠兼实验老师)

冯正平、韩芳、李嘉、冯玘、许闪、刘丽、姜爱侠

2、药剂教研室(7人含唐云灿兼实验老师)

     钟继昌、郭春燕、王娜娜、李宛蓉、赵芳、张曼莉、唐云灿。

3、化学教研室(4人含刘龙刚兼实验老师)

杜庆波、方迎春、谢小雪、刘龙纲

1、为方便系部主任、秘书在系部内主持与协调本系部的工作,故把系部主任与秘书划分在其所在系部或相近或相关的教研室中,但仍上原教研室专业课程不变。

2、结合新办专业课程情况与原专业课程的交叉关系,且考虑到其人数较多,不便组织管理与协调,且单独划分美容考研室存在困难,故分为基护美容(一)与基护美容(二)教研室;解剖教研室与生理教研室合并为解剖生理教研室,主要考虑其人数较少,而功能相对又近。再者,学校的专业越来越多,课程门数越来越多,目前已有八九十门不同的课程,学校不可能把每一门课程都组建一个教研室。故教研室的划分是针对学校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初步安排,以加快系部建设,尽快运行,以后将依据系部工作实际运行做出适时调整。

3、在护理系与医学技术系在内部,如果各自都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教研室的话,会成倍增加教研室的数量,且不利于同一门课程的协调。故教研室尽可能只安排在某一个系部中,另一系部不设置该教研室,便于在学校中进行协调以解决教师不足的问题。

4、纵观十多年来实验老师划归实验中心组织管理的情况,造成了同一门课程的实验课老师与(理论)老师相分离,不利于开展教研活动,削弱了(理论)老师对实验课老师的指导与带教作用。因为,同一门课程,一般实验老师的学历相对较低,再加上近年来新进实验老师较多,其基础知识与技能迫切需要指导。因此,征求了实验中心与各系部双方的意见,考虑实验老师重新回归教研室,密切双方之间的联系,参与教研活动,接受带教指导,尽快地能独立上实操课。

5、专职与兼职教师的授课分配,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为辅,确保专职教师课时与绩效,课时较多的可适当增加课时,但不能影响行政工作,同时取得所在行政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等同意,否则,不予安排授课。

6、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请与办公室或教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