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委工作部 更新时间:2016-11-11 11:14:4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全体教职工:
学院作为一所2014年新组建的高职院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自成功申报第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以来,学院提出“以创建文明单位统领学院各项工作”,坚守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高地,倡导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质量立校、文明立校,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同时,坚持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倾力营造平安、和谐、高效的环境氛围,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学校提高质量、提升层次、彰显办学特色的重要战略举措,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进,产生了良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2016年9月被授予宿州市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省文明委《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标准》、《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皖文明办[2016]8号)、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宿文明[2016]14号)精神,学院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有关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认为符合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条件。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申报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之前向市文明办反映。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电话:0557- 3054521。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文明委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