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依法治校

作者:校团委 更新时间:2007-12-05 17:05:5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与法同行 依法治校 

 —— 宿州卫校集中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2月4日是普法宣传日,为积极预防及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下午4:20,宿州卫校全体教职工于校学术报告厅集中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使学习更加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校领导特别邀请了学校法律顾问、资深专家魏律师前来讲课,魏律师绘声绘色的讲述依据的是2002年3月26日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整个讲解过程中,魏律师主要通过举例分析重点强调了:①学校和学生是教育、被教育,管理、被管理,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②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依据是归责制。精彩的讲述吸引了在座所有听众,在掌声和沉思中,绝大多数老师还认真做了笔记。讲座结束后,校党委书记、校长尹光思同志还联系学校实际就当前教学、管理、班主任工作和中层干部及学生科人员值班作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既要加强管理又要学会依法治校,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充分体现了校领导以法治学的先进思想和根本理念,有效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制意识。
 
 
供稿人:校团委   王治业
审  核:校团委   张全亮
(信息科   李飞  发布)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