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就业创业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8-12-31 09:28: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制度
院学发〔2018〕5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就业指导部门的精神,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如下: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宗旨,认真学习国家、省以及学院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最新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就业指导部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传达贯彻有关政策规定的过程中,要做到准确理解、坚持原则、耐心细致、联系实际、工作及时到位。
2、重视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通过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专题讲座、模拟招聘会等形式,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帮助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社会需求选择就业单位。工作中严格执行就业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为毕业生开展个性化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咨询等日常咨询服务,加强毕业生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4、组织不同形式的毕业生座谈会、研讨会、心理咨询会等,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以就业市场为导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
5、坚持服务宗旨,充分利用各种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挖掘就业信息,并及时发布,同时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注意提高有效信息的利用率,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6、搞好以学院为主体的校园招聘活动,特别是面向单一专业的招聘活动。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广泛开拓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积极主动地为毕业生就业广开渠道,保证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7、建立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反馈机制。就业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知识结构与现实需要的差距,提出教改措施,参与学科专业调整和招生计划的制定。
8、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由学院主要领导挂帅组成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优先保证就业工作人员、经费和场地等资源的需求。
9、学院将以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作为评价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将就业与招生挂钩,作为考核相关人员完成职责的重要内容,并通过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教学和管理的改革。
10、我院就业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研究,执行就业工作程序,熟悉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档案、协议书,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
11、我院就业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就业政策,坚持原则,不受外来因素的影响。
附1: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设置
附2:就业指导服务人员配置一览表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