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宿网文〔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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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宿州好网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各网络媒体:
为进一步倡导全市网民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网上正能量,爱宿州,争做宿州好网民,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成网络文明新风尚,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根据《宿州市2016“爱宿州•我是宿州好网民”系列活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宿州好网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促使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引导广大网民遵循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网络文明意识,积极传播网上正能量,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努力培育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为建设“四个宿州”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生活、工作、学习1年以上或宿州籍在外地工作,年满16周岁的公民,均可作为“宿州好网民”的推荐对象。
三、活动时间
2016年2月--5月
四、评选标准
1.以中国好网民“四有”标准为准绳,做到四有: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
2.热爱祖国,热爱宿州,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敢于“铁肩担道义”,面对造谣诽谤、污蔑抹黑现象,敢于担 当,勇于发声,甚至进行必要的举报,用良知和道义维护网络的正义。
4.善用网言网语传播网上正面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能运用博客、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兴媒介讲好宿州故事,唱响网络好声音。
5.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6.围绕宿州经济、民生、文化、旅游等方面,积极展示宿州风土人情、历史人物、名家名作、民间艺术等,大力宣传宿州市县区美景美食,充分展示宿州特色魅力,将宿州形象在新媒体时代以更接地气的方式传播开来。
7.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运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8.在其他方面或领域能致力于宣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五、评选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2月18日—2月28日)
1.奖项设置
“宿州好网民”10名,“宿州好网民组织奖”3名。
2.动员参与
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广大网民参与评选推荐宿州好网民。市内各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统一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推动评选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第二阶段:报名推荐阶段(3月1日—3月15日)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与自荐两种方式,各县区、各单位以组织推荐报送的方式,按照评选标准,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网民也可以选择自主报名参与。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5日
(1)组织推荐报名
(2)自主推荐报名
自主推荐报名同样须将“宿州好网民”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市网信办(具体要求同上)。
(3)请各县区、各单位以及自主推荐人将推荐材料务必于3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报送市网信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阶段:资格审核阶段(3月16日至3月20日)
对推荐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第四阶段:网络投票评选及公示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
1.对推荐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审核之后,在@宿州发布微信组织开展网络投票。广大网民须关注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帐号“@宿州发布”进行投票。
2.在网络投票基础上,从我市文化、教育、新闻、社会等领域遴选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网络投票与专家评选比分各占50%,最终进行综合评定。
3.将评选情况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时间待定)
邀请“十大宿州好网民”“宿州好网民组织奖”参加宿州市首届网络春晚暨新媒体之夜,并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网站及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按阶段、分步骤,组织协调本地网站、媒体做好“爱宿州•我是宿州好网民”活动开展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强化典型引领作用,通过具体人物代表和典型个案故事的宣传推介,引导网民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生活点滴做起,增强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对"四有"中国好网民内涵的认知认同。
(三)要突出特色主动创新,要充分把握网络传播特点,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力争形成组合立体式的话题引导强势。
宿州市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18日
备注:学院报送“宿州好网民”工作由院工会具体负责,请符合条件的职工于3月14日前,按照通知要求把材料报到院工会办公室。

宿州市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