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宿州市物价局开展了2013年度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我院财务处在接到物价年审通知后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自查工作的要求,对学校2013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情况、收费许可证申领、变更和管理情况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并按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及时上报物价年审部门。
通过自查,学院能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收费工作;实行亮证收费并公布物价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规范使用各类收费票据;及时足额将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上交财政指定的专户,代收款项都全额交到学院基本账户;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财务科 龚伟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