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自查工作,迎接物价年审
为迎接物价局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增强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度,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财务科按照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宿价费(2013)10号]要求,做好如下物价年审准备工作:
(一)自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1、自查是否亮证收费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2、自查2012年度票据使用情况。
3、对学校所有收入,按照上级规定项目标准进行自查。
4、对账务摘要不详,记录不全的资料要补充完善。
5、将收费收入、收款收入类账目报表等进行整理归类,按序存放。
6、其它需要自查的内容。
(二)自查收费许可证情况
1.自查是否按规定申领、变更、换证、注销收费许可证。
2.自查有无涂改、转借行为。
3.其它需要自查的情况。
财务科通过自查,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在今后收费工作中将继续加强收费管理,增强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收费意识,为迎接物价检查做好准备工作,为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财务科:孙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