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计划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6-12-09 07:57:1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关于2016年期末报账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一、接市财政局通知,2016年财政拨款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25日后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不再办理经费支付相关事宜。请教职工于12月22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完2016年报销工作,逾期将不再办理2016年相关报销工作。
二、请所有借款的教职工于12月22日前办理还款手续。对借款超过三个月未报销,而又未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经领导批示后,财务处将按规定从借款人工资中扣款冲抵借款。
三、2017年度开始报账时间以市财政拨款额度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