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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财务处简介

    作者:计划财务处   更新时间:2018-03-23 15:39:02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计划财务处作为学院的一级财务机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学院的规定赋予的职责,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国家规定,拟订学院有关财经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学院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会同有关部门处室,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加强招投标管理;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加强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建设。  
      计划财务处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增强服务功能为宗旨,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财务管理模式。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代化建设,逐步拓宽服务功能,为学院的发展建设做好财力规划和保障。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财经财会法规,拟定学院财务规章制度、会计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2、负责对全院各项经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筹集和调度资金,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与安全。  
    3、负责编制学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加强预算管理,严格监督和控制财务预算的执行,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分析资金的使用效益。  
    4、负责学院财务日常收支业务,严格各项业务审批程序,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准确提供各项财务信息。  
    5、负责管理学院基本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工作。  
    6、负责科研管理经费收支管理和各项社会服务收益的收缴、分配核算工作。  
    7、负责管理学院收费工作,制定收费管理规定,办理各类收费项目审批手续,杜绝乱收费,监督规范收费执行情况。  
    8、负责全院预算内、外资金帐户和各种收费票据购制、使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9、参与制定学院各类收入分配制度和经费分配方案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参与学院有关经济决策和合同、协议的论证工作。  
    10、会同办公室人事部门执行工资、津贴、福利等经费的分配、发放工作。  
    11、加强全院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全院国有资产及物资设备登记、入帐、建卡、评估、统计年报、产权年检和有关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报损、报废等工作。  
    12、负责学生各类经费的审核与及时发放奖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及困难补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3、负责全院财务人员和财务机构的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参与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考核、使用和调配。  
    14、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学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负责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工作,发挥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管理信息化在单位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负责财务数据信息的真实与安全工作。  
    16、负责处室及系部基本工作经费的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17、负责完善实习基地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1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人员:  
    计划财务处处长:赵军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龚伟巍、姜波、梁芳芳、郭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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