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我院总务处在办公楼一楼组织第一、二食堂全体从业人员二十余人,共同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通知》。
冯正平处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二个食堂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 坚持正确方向,尊重办伙规律。
食堂应严格控制“特色风味”所占比例,其售卖窗口不得超过食堂总售卖窗口的三分之一;不得将食堂办成类似街头“大排档”等。
二、 严格实行经营准入制度,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食堂实行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和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不得存在伙食质次价高,账目不清,收支及物资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三、 加强运营过程的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食堂应积极支持学生伙食委员会参与食堂管理,建立食堂与学生畅通的沟通渠道;食堂要严格控制液化煤气罐的存放和使用。
四、 定期全面自查,对照问题进行整改
要求二个食堂管理人员在12月24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对于问题突出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书面材料上报学院总务处。
要求总务处具体分管工作人员,要根据《通知》精神严查。对于存在违规不改的,将给予经济处罚,以确保二个食堂为我院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总务处分管食堂负责人杨玉民副科长等,根据日常管理情况,也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

文:杨波 摄影:杜青 校稿:冯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