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效能建设,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优良的服务,让领导和师生员工满意。总务科公布维修服务承诺和服务流程:
一、报修主要责任人
教室报修为各班主任或班级干部。
寝室报修为各寝室长。
办公室报修为教职工。
公共部分报修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
二、维修服务承诺完成的时间
一般情况:报修主要责任人发现问题后到教学南楼一楼配电房总务科报修点,填写维修申请单,总务科有关工作人员与报修人当面约定具体时间维修,在24小时内到场完成维修,最迟不超过48小时。
特殊情况:任何一位师生员工发现问题后,电话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总务科有关工作人员尽可能快的到达现场完成维修,后补填维修申请单。
如由于特殊情况未能要规定时间到现场完成维修,总务科有关工作人员一定向报修人员耐心、详细解释。
如有需要购置有关材料或其它特殊情况,总务科有关工作人员应制定解决问题方案报总务科科长及学校领导,总务科科长及学校领导审批后尽快解决。
没有完成维修,又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的,视为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给予批评。
三、维修服务报修地点和报修时间:
1.报修点设在教学南楼一楼配电房,总务科报修电话:2161806。
寝室、教室维修:关老师 13705570700, 余老师 15905570739
水、电维修:杜老师 13605574867
2.报修时间:
一般情况报修时间:上班时间。
特殊情况报修时间:随时拨打管理人员手机。
四、监督投诉电话: 2161616、2161698
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