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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卫校交通安全教育材料

    作者:保卫科   更新时间:2012-03-08 16:27:5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班级:
    按照学校的要求,各班级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材料发至各班级,希望班主任带领同学们召开以交通安全为内容的主题班会。
     当前,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0万人,受伤人数达1000多万。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道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车辆类型混杂、行车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3亿。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学们,让大家共同协起手来,打一场“珍惜生命、拒绝违法”的人民战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它共有8章124条,它的发布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制时代的标志。
         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我们青少年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上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汽车的惯性和我们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或突然情况,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就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三、自行车使用常识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
        2、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3、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市区或繁华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四、乘车须知
        1、乘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下车后,应立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3、机动车在行驶中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
        4、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不搭乘坐无牌无证车,不坐超员、超速车。
    五、爱护公路与交通安全设施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道路上的交通标志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的,不得推、摇、扳、拆,发现有人损坏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3、不在公路上逗留打闹,不向行驶中的车辆弹弓或投掷杂物。
    六、过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
    1、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报,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能使衣物、雨具挡住视线。
        2、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3、不准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都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引发交通事故。
    七、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遇到事故现场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当保持理智。要利用现场附近的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迅速拨打“122”或“110”、“120”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报警。
         在交通民警未到之前,要帮助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交通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等情况。如遇见交通肇事者逃逸,应尽可能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
         同学们,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最为宝贵的。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这生命之花,愿我们都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痛,珍爱生命吧! 
     
     
    保卫科  学生科
    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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