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保卫科 更新时间:2011-10-28 09:55:17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班级:
为了落实学校贯彻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的安全,特下发《宿州卫校学生安全规则》,请各班认真学习落实。
一、学生活动安全
1、学校在组织大型活动,如公益劳动、开学典礼、运动会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有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学生要严格遵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的发生。
2、各部门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组织。组织者及班主任要对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活动安全预案,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3、学生在打扫教室、寝室卫生时,二层楼(含二层)以上擦窗户玻璃一律不准站到窗户台上,一律不准上楼顶,不得坐在栏杆和窗台上。否则造成人生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4、学生在校学习和外出实习期间,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外出。否则,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二、学生日常生活安全
1、学生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或留置寝室。
2、在教学楼、宿舍楼内严禁追逐打闹、拥挤推搡,起哄喧闹。遇到突发情况(如晚自习课突遇停电、天气突变等)要保持镇静,服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不得起哄、尖叫、到处乱窜,严防相互拥挤,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上下楼梯做到轻声慢步,相互礼让,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3、爱护学校消防设施,禁止玩火及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触摸电源开关。任何人不得私接电线、插头。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热炊具、煤油炉和酒精炉,违者除没收其器具外且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处罚。对于有意滋事给予纪律处分。对造成火灾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严禁攀爬楼梯扶手、防护栏。不准在楼上乱扔物品,不在窗台摆放花盆等硬重物,推拉窗户做到小心轻慢,防止硬重物、玻璃等下落伤人。
6、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老师汇报,严禁邀约其他同学及校外人员卷入。不要结交社会上闲散人员,不要与品行不端的人交朋友。
7、遇到伤害或身体不舒服,应及时如实报告班主任或值班老师,以便于及时治疗或及时通知家长。
8、外出时不要去人员拥挤的场所,尤其不要围观场面混乱的场所,防止踩踏和受到伤害。学生在校外遇到侵害,应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不得私下采取极端方法解决矛盾。
9、不跟随陌生人离开学校。在外面不随便和陌生人交谈,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外出时要结伴而行,互相照应,防止钱物丢失。
10、学生凭“一卡通”进出学校大门或进出自己所在宿舍,严禁翻越围墙。
11、学生离开教室、寝室时,要锁门关窗,学生宿舍的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能借给外人使用。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配制门钥匙。教室钥匙要有专人保管。
1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如饭卡、存折、衣物等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床上、枕头下或装在箱子里。
13、同学们尽量把钱存银行,身上存放的钱不要超过100元,存款密码、密码箱密码不得告知其他人。取款时要注意是否有外人关注你的密码操作。
14、学生晚上一律按时就寝,超过时间者,要服从宿舍管理员的询问、登记。就寝时,头要睡在有护拦的一端,严禁上铺合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宿。
15、对来路不明的邮寄物品,不要轻易拆开,及时上缴学校处理。
16、学生无论在校内或校外,都要模范遵守社会治安法和相关的国家法令、法律。严禁赌博、不准抽烟,不准喝酒和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的纪律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
1、同学们要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同学外出须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标志的地段,须靠右边行走。
3、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注意车辆,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准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主动避让机动车辆。有行人过街桥或地道的,须走行人过街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铁路道囗的护栏。不准在铁路线上行走。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学生节假日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坐无牌无证黑车;不坐超载车辆,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四、学生要注意卫生安全
1、讲究饮食卫生,不要在无证摊点购买食物。
2、严防病从口入,不喝生水,不乱买、乱吃零食。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3、不要食用已经过期的食品和饮料。
为了同学们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安全无恙,健康成长,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上有关安全规则。对违背安全规则要求及学校有关制度者,造成伤害,后果自负。
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并张贴在班级内。
宿州卫校 保卫科学生科
201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