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保卫处 更新时间:2017-10-27 18:08:1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一、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检查与巡查制度
1、校级防火安全检查:由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级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在“5、1”、“10、1”、寒、暑假放假前对全校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保卫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由有关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组织防火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保卫科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举办大型活动时,由保卫科组织人员随时进行巡查。
二、消防安全巡查的任务及分工
l、学校面上巡查由校保安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2、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或安全员负责;
3、办公室、实验室在下班前由本室人员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水、电源;
4、班级教室在放学前由本班安全员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水、电源;
三、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坚持四查
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检查的原则是:先重点、后一般、不放过死角。检查方法是:定期检查、巡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一般办公区域与重点部位检查、巡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四、学校检查的具体内容
1、查各级领导及教职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2、查对学校防火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查危险化学品贮存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查各部门的用火、用电是否违章;
5、查消防没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6、查有无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的现象;
7、查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列入整改计划,做到“三定、一保”(定负责 人,定安全措施、定整改日期,保证不发生火灾);
8、查一般火险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改;
9、查有无对违章问题的处理情况;
10、查有无检查记录。
11、教室、寝室内用电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