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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电动巡逻车管理规定

    作者:保卫处   更新时间:2020-04-13 17:03:0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管理规定

    1、电动巡逻车有指定负责使用和管理,

    2、本巡逻车遵循专车专用、专人专驾、安全运行的原则,严格管理治安巡逻车。

    3、巡逻车的日常保养,维修等事项由指定负责人办理。

    4、全体治安人员积极配合调度使用治安巡逻车。

    二、车辆管理规定

    (一)使用规定

    1、驾驶治安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

    2、面对突发事故第一时间启动警报器,并且第一时间达到现场  。

    3、在处理事故时,巡逻车应该停靠在安全的位置,人走车熄,钥匙随时携带。锁住刹车,关闭门窗。

    (二)管理规定

        1、未经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治安巡逻车;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将治安巡逻车开出校外;

        2、暂停使用时,治安巡逻车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外出或巡逻过程中严禁随意带人载物。

    (三)、车载器具使用规定

         巡逻时一般应开启车顶警灯;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无业务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喊话器。

     (四)、维护保养规定

           使用前要对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有疑问或者故障要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或者相关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及时的清洁、保养。每天做好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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