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校团委 更新时间:2023-03-30 11:07:3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县区团委,市教育团工委,市属园区团工委:
为按时序推进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确保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重点工作作如下提示,请对照补缺补差,抓好落实。
一、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
1.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组织基层团组织、各级学联学生会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以团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组织化学习,及时做好线上记载。(团支部专题学习覆盖率、“青年大学习”线下宣讲交流活动情况、专题学习宣传产品推出情况)
2.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开展情况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常态化做好防范化解团学领域政治风险工作,如遇舆情和群体性事件及时报告,落实高校团学工作月报机制;(有组织、有制度、有机制、有台帐)
二、团学组织改革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4.落实2022 年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和高校学生会改革评估自查。评价指标体系中,高校部分将根据《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修订,中学和团的领导机关部分沿用此前版本(具体见附件)
5.高校团委继续推动成立社团管理部、学生社团普遍建立团支部,整改整顿重点学生社团,有策略地消化社团联合会等组织实体;积极参与“活力团支部”和“活力社团”风采展示及点赞活动;
6.配齐学校团组织干部(团干部配备率)
7.完成团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中国青年运动史教育精品线路打造情况等)
三、团员教育管理
8.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相关规定
9.做好 2022 年度中学团校建设工作总结(11月15日前报上级团组织汇总报团市委学少部)
10.团员发展计划执行率与质量监控情况
11.落实推优入团机制,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团比例需为100%;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提高支部参与率
12.学社衔接率(需为100%)
13.高校团支部建立团员向城乡社区和青年之家常态化报到机制情况
14. 14岁集体生日、18 岁成人仪式、中学生军事冬令营活动情况
四、学联学生会工作
15.按照时间进度及时规范召开团学代会,按制度规定向上级学联书面报送相关报告、请示。团学代会召开信息及时报送
16.以“我为同学做实事”为统一主题,动员学生会组织广泛开展服务同学项目,做好新媒体宣传和信息报送。
17“青苗杯”、“挑战杯”、“扬帆计划”和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18.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落实情况
附件
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和高校学生会改革评估
材料准备清单
一、主要内容
1.高校共青团改革。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机制、实践教育机制、组织建设机制、保障支持机制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解决高校共青团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团员先进性不突出、团组织运行不规范、团学组织协同不够有力等问题,健全高校党组织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关系,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
2.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在 2020 年全省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职能定位有偏差、运行机制落后、二级学院(系)学生会组织改革进展缓慢、个别学生会工作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突出等薄弱环节,重点核查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教育、管理情况和学生会是否承担宿舍检查、风纪纠察、学生管理等本不应由学生会承担的职能,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市级团委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主要包括领导体制机制、组织建设机制、指导支持机制等三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优化党建带团建机制、县域团教协作机制,加强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直接指导、压实改革责任。
4.中等学校共青团改革。主要包括团员教育机制、团员发展机制、组织建设机制、保障支持机制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解决团员教育质量不高、团员发展标准模糊、团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聚焦提升先进性,推进中学(含普通中学、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共青团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
二、评价方式
面向高校团组织的改革评价,由省级团委主导开展;面向中学团组织的改革评价,由市级团委统筹、县级团委为主开展;团的领导机关评价,按管理关系逐级负责。改革评价采用自评公开、审核备案、实地复核、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1.自评公开。学校团委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对改革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自评、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高校团委应按期在其主要新媒体平台上公开改革情况,中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开。
2.审核备案。经学校党组织审核后,高校团委将自评情况报送省级团委备案,中学团委按照管理关系将自评情况报至上一级团委备案。省、市、县团委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学校共青团改革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实地复核。省级团委定期对高校进行实地复核,市、县团委定期对中学进行实地复核,确认备案结果。复核应查阅改革自评情况和有关制度文件,访谈学校有关负责人、部分青年师生。复核结果与自评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准修正备案。原则上每年选取 1/5 以上的学校进行实地复核,复核应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4.随机抽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会同省级团委,根据各地学校数量结构进行随机抽查。省级团委学校工作部门会同市级团委,对中学共青团改革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面向市、县团的领导机关评价,由省级团委统筹开展。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对省级团委推动学校共青团改革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市、县团的领导机关改革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