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推进学院文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进一步在当代青年学生中唱响奋发图强、立志报国的爱国主旋律,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建设文明和谐校园的热情和决心,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举行文明励志歌曲学唱活动并开展“青春与文明同行”合唱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与文明同行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团委、学生处、文明办、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初赛
2013年12月决赛
地点:图书馆前
四、活动内容
1、从即日起每日早7点45分通过学院闭路电视播放文明励志歌曲视频,全校所有班级同学自觉学唱。
2、广播室每日早7:00、中午14:20,下午16:30开三档节目进行文明励志歌曲联播。
五、比赛形式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学生合唱团,每支合唱团队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90%。一年级全部班级必须参加比赛。
2、表演形式:可采取齐唱,领唱或分声部合唱等多种形式。
3、伴奏形式: 初赛不使用伴奏,决赛若使用伴奏音乐必须为光盘,音乐格式(mp3或是wma)。
4、曲目要求:每班一首,歌曲应为文明励志歌曲。
5、各参赛队除指挥、伴奏、领唱外,不允许聘请外单位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六、评分标准:
1、选曲健康,积极向上;参赛人数符合规定;演出时间不超时。(15分)
2、音准节奏正确,音色优美,吐字清晰,作品处理得当,富有艺术感染力。(30分)
3、合唱队演唱与指挥、伴奏之间配合默契。(20分)
4、演唱形式新颖,有多声部合唱等技巧性处理,声部均衡和谐。(20分)
5、参赛队员纪律严明,服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展现大学生的良好风貌。(15分)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并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八、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院学生参赛。做到班主任负责,广泛宣传动员,扩大活动参与面,力求主题突出。
2、各班级在组织学生演唱、排练的过程中,要注重歌曲演唱形式的创新,通过演唱歌曲激发广大青年爱党、爱国、爱团、爱校的热情。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院团委、学生处、文明办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