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宿州卫校“正风气提效能”活动实施方案》(校[2012]5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履行校团委的工作职能,切实打造共青团组织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学校升格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校团委结合实际特做出以下工作服务承诺:
1、接待热情。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中心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对办事师生热情接待,言行文明,不推诿扯皮,不冷漠蛮横。
2、限时办结。对于师生的申办事项,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处理,做到不卡要,不拖延。发展新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和补办团员证、团员材料的,如集体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个人办理材料齐全当日办结;学校领导、上级团组织交办事宜根据要求限时办结。
3、公开公正。在学校网站、广播室、公告栏等及时公布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信息,进行动态报道,经常更新服务和文体活动信息。在各项涉及学生的活动和工作中,均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优评优,爱心捐款,比赛名次,黑板报检查,团干部、播音员、社团骨干选拔等师生关注的事务及时公示。
4、遵章守纪。按照学校规定,严格执行考勤和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杜绝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设立工作意见箱,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提高工作满意度。
监督电话:0557-2161366
共青团宿州卫生学校委员会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