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力做好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扎实推进德育和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文明新风,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展示我校青年学子青春阳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校团委、学生科、文明创建办公室、德育办公室决定,依托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展大合唱比赛。请各班级(支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文明校园我创建、平安校园我行动”
二、参赛班级:2011级新生班及蚌医高护5个班
三、比赛组织:
(一) 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班级必须参加。
(二) 比赛要求:
1、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11月2、3日,决赛11月9日,由团委组织,预赛地点在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决赛在图书馆大门前。(暂定)
2、每个参赛队初赛演唱两首歌曲,其中《宿州卫校校歌》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两首歌曲必选其一,另外再选唱一首内容健康向上的歌曲;决赛时只演唱一首歌曲,由进入决赛的班级自定。
3、演唱形式要力求编排新颖,合唱、领唱、齐唱、朗诵、小型伴舞、情景演绎等不同表现形式均可。
4、参赛队服装要统一,演唱有艺术感染力。服装、伴奏及指挥由每班自己准备。
四、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采取10分制,基础分为7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1、进、退场整齐有序,队形编排新颖。(0.3分)
2、服装整齐,精神饱满,表情大方,台风良好。(1分)
3、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声部分明无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1分)
4、所选歌曲能体现艺术性和思想性,有现场感染力。(0.5分)
5、指挥手势有力,节奏准确,姿势优美,指挥得当。(0.2分)
五、奖励办法:
比赛将邀请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担任决赛评委。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6个,蚌医高护班预赛取前两名参加决赛,一年级新生班取前十名参加决赛,颁发奖状,并给与班级物质奖励。
六、具体要求:
1、大合唱比赛是我校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重要活动,是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的重要抓手,可以增强班级凝聚力和荣誉感,希望各班主任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班参加这项活动。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参与合唱比赛的总分加0.1分/人,最多不超过0.2分。
2、比赛成绩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中,获奖班级结果将报送学生科。
3、各支部于10月14日前将本班的演唱曲目、指挥、班主任名单报校团委办公室;
4、比赛顺序由各班级抽签决定;
5、班级人数超过30人的单独组队参加,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下的,由各班主任决定合并组队,但只能在一年级内合并组队。
6、每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
7、充分利用业余、课余时间学唱已选的歌曲。校团委将在这段时间里,利用校园广播播放歌曲,以便各班级、合唱队练习。
附:备选及参考歌曲
《宿州卫校校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歌唱祖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团结就是力量》、《爱我中华》、《走进新时代》、《春天的故事》、《我和我的祖国》、《红旗飘飘》、《保卫黄河》、《在灿烂阳光下》、
《我的祖国》、《共和国之恋》、《唱支山歌给党听》、《让我们荡起双桨》、《我爱你,塞北的雪》、《歌声与微笑》、《东方之珠》、《大海啊,故乡》、《万里长城永不倒》、《少年壮志不言愁》、《超越梦想》、《五星红旗》、《红旗飘飘》、《祝福祖国》、《祖国不会忘记》、《同一首歌》、《和谐家园》、《红星歌》、《在太行山上》、《游击队歌》、《东方红》、《感恩的心》、《我的中国心》、《祖国,慈祥的母亲》、《国家》、《革命人永远是年轻》、《英雄赞歌》、《隐形的翅膀》……(备注:前2首歌曲中必选一首)
共青团宿州卫生学校委员会
宿州卫生学校学生科
2011年10月11日
附件:报名表
安徽省宿州卫生学校
2011年“文明校园我创建、平安校园我行动”
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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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信息 |
曲目名称: 1、《 》( 分钟)
2、《 》( 分钟)
参赛人数:
指挥: |
参赛团队负责人
姓名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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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伴奏或伴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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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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