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鉴于我校团委部分学生委员即将毕业离任和团委工作需要,决定以班级推荐的方式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团委委员,更新团委委员队伍,以更好地发挥我校团委委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将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任用校团委学生干部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原则;
(三)有特长者优先、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违规违纪;
(二)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作为团员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团的各项章程;
(三)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四)敬业负责,勇于承担学生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具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六)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配合集团开展各项活动。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班主任推荐(一年级每班一名,2月28日之前名单报到校团委);
(二)参加笔试考试(3月7日,暂定);
(三)组织资格审查;
(四)参加面试(时间待定);
(五)上届委员及团委老师开会差额投票;
(六)公布结果,进行培训和试用。
部门名称 |
补充条件 |
组织部 |
能组织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并能在其它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
文体部 |
有文体特长且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曾经组织过文娱活动并有较好表现,能独立组织专场文艺活动。能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或学院的体育活动,熟悉各项体育活动的训练和指导工作。 |
宣传部 |
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对学生会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和策划,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 |
青年部 |
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勇于承担学生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 |
共青团宿州卫校委员会
2011年2月22日